LOGO

隐私政策

Yezel医院(以下简称“本院”)重视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致力于遵守《信息通信网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通过本隐私政策,告知您本院通过官网收集的个人信息用途与处理方式,以及为保护隐私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第1条 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本院在您注册会员时,会告知您个人信息处理政策或使用条款。若您点击“注册”按钮,即视为您已同意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第2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项目及方式

  1.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

    本院在用户首次注册会员或使用服务时,通过本院管理的网站收集如下个人信息。我们仅在提供服务所需的范围内,收集最少限度的个人信息。

    1. (1)必填选项目

      ※ 用户可以拒绝同意对必填项目的收集和使用,但这些信息是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因此,如用户拒绝同意,将无法进行网站会员注册、使用服务等。

      1. 1)为在线咨询所需的个人信息

        必填项:姓名、电子邮箱

      2. 2)为各项服务使用所需的信息、服务使用记录信息
        • 各服务使用记录相关信息:日志数据、Cookies、使用时间、用户输入的搜索关键词等
        • 设备信息、IP地址信息、环境设置信息等
    2. (2)选填项目

      ※ 用户可以拒绝同意对选填项目的收集和使用,选填信息并非服务提供所必需,因此即使拒绝,仍可使用本网站。 如在服务使用过程中需要收集选填项,将另行告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2. 2. 限制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

    本院不会通过官网收集可能严重侵犯用户隐私的敏感信息,例如:思想/信仰、加入或退出工会/政党、政治观点、生物识别信息等。

  3. 3. 关于未满14岁儿童的保护政策

    本院原则上不收集未满14周岁用户的个人信息。 但若因诊疗需要收集个人信息时,不会在未获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共享,也不会出售或出租用户相关信息。

    ※ 官网原则上不进行实名验证程序。

  4. 4. 个人信息的收集方式

    1. (1) 通过官网收集的原则

      本院原则上仅通过官网进行信息收集。当非会员留言时,用户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公司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同意书的各项内容。

    2. (2) 通过Cookie收集个人信息

      本院使用称为“Cookie”的技术,保存并随时获取您的信息。当您访问网站时,服务器会读取您浏览器中的Cookie内容,从您的电脑中获取附加信息,以便在无需您额外输入账号等情况下提供服务。Cookie可识别您的电脑,但不能个人识别您。

      ※ Cookie是网站发送到您电脑浏览器中的少量信息。您有权选择是否接受Cookie。您可以通过调整浏览器设置来全部接受Cookie、在Cookie被设置时收到通知,或完全拒绝Cookie。

第三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及使用目的

本院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是为了您使用本院官方网站或本院提供的各类服务等目的。如使用目的发生变更,将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第四条 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

本院仅在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会员的个人信息,不会超范围使用或擅自提供给他人、其他企业或机构。但在用户本人同意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法程序应政府机关要求时除外。此外,如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将事先详细告知客户所委托的个人信息项目、受托公司名称及委托业务内容。

第五条 收集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为实现服务履行,本院委托以下单位处理个人信息,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订立委托合同,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安全管理。医院个人信息委托处理机构及委托业务内容如下:

【受托公司】Weeing Corporation 委托处理的信息项目:姓名、电话号码、账号、电子邮件地址、Cookie、访问路径等日志数据 委托合同期限:至合同终止为止

第六条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

原则上,个人信息在达到收集及使用目的后,应立即销毁;对1年内无登录等使用记录的个人信息,亦应予以销毁或另行保存。

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需保存的,公司将按照下列法律规定的期限保存会员信息。

  • 用户的互联网日志记录/用户的接入地追踪资料:3个月(《通信秘密保护法》)
  •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3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
  • 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及使用等记录:3年(《信用信息的使用及保护法》)
  • 身份确认相关记录:6个月(《信息通信网促进及信息保护法》)

第七条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本院原则上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达到后,将立即销毁该信息。销毁程序及方法如下:

  1. 1. 销毁程序

    用户的个人信息在目的达成后,依据内部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保护理由(参考保存及使用期限),在一定期间保存后于5日内销毁。

    如有转移至其他数据库的个人信息,除法律规定外,不得用于保存目的以外的用途。

  2. 2.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个人信息,将采用不可恢复的技术方法删除。纸质打印的个人信息,则通过粉碎机粉碎或焚烧方式销毁。

第八条 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 1. 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技术及管理措施

    本院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为防止个人信息遗失、盗窃、泄露、篡改或损毁,采取以下技术及管理措施以确保安全性。

    1. (1) 内部管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1. 1)本院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处理,制定并实施了内部管理计划。
      2. 2)本院通过院内个人信息保护专责机构等,确认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负责人遵守情况,发现问题时立即进行整改。
    2. (2) 个人信息的加密 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密码保护,重要数据通过独立的安全功能进行保护。
    3. (3) 防止个人信息在搜索引擎中曝光 为防止谷歌、Naver等门户搜索时,个人信息在公告板或附件中泄露,对公告板进行管理。
    4. (4) 管理员页面的认证流程 通过提高管理员页面密码的复杂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密码泄露的可能性。
    5. (5) 减少处理人员及教育
      1. 1)本院仅在有处理请求时,登录管理员页面并处理会员个人信息数据库,任命个人信息处理负责人,确保客户数据库管理的安全。
      2. 2)本院要求员工在入职及离职时签署保密协议,禁止将工作中获得的任何信息泄露或分发给第三方,若违反将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严格管理信息安全。
  2. 2. 帖子运营政策

    本院珍视用户的帖子,尽最大努力保护其不被篡改、损坏或删除。但以下情况除外:

    1. (1) 垃圾邮件(spam)性质的帖子
    2. (2) 以诽谤他人为目的,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帖子
    3. (3) 未经同意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帖子
    4. (4) 侵犯公司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利的内容帖子
    5. (5) 其他与版块主题不符的帖子

    ※ 本院为促进受托管理的官网良好社区文化,对于未经同意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情况,可以删除该部分内容或用符号等方式进行修改后发布。

    ※ 除此之外,经过明确或个别警告后可采取删除措施。

第九条 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行使方法

用户作为个人信息主体,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1. 1. 个人信息的查阅及更正

    您可以随时查阅或更正您所登记的个人信息。如欲查阅或更正个人信息,可点击“会员信息修改”自行查阅或更正,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我们将为您处理。 如您要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本院在完成更正或删除前,不会使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 ※ 权利行使可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人需提交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细则附表第11号格式的委托书。 依法必须保存的个人信息,即使提出请求,也无法在保存期限内进行修改或删除。

  2. 2. 撤回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及提供同意

    通过会员注册等方式,您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及提供所给予的同意,您可以随时撤回。 撤回同意请通过网站或电子邮件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我们将立即采取删除个人信息等必要措施。

  3. 3. 意见收集及投诉处理

    本院设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意见和投诉窗口。 如您对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意见或投诉,请向本院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提出,我们将在收到后立即处理并通知处理结果。

第十条 个人信息政策及管理负责人

本院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及救济,指定以下相关部门及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1. 1.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1. (1) 姓名:李相旭
    2. (2) 职位:院长
    3. (3) 所属机构:Yezel Clinic
    4. (4) 电话号码:(02) 515-7409
    5. (5) 电子邮箱:yezel@naver.com
  2. 2. 其他机构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投诉,可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举报。公司将迅速并充分地回复用户的举报事项。如需举报或咨询其他个人信息侵害事项,请联系以下机构:

    1. (1)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www.118.or.kr / 118)
    2. (2) 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 (www.kopico.go.kr / 1833-6972)
    3. (3)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 (www.spo.go.kr / 1301)
    4. (4) 警察厅网络安全局 (www.police.go.kr/www/security/cyber.jsp / 182)

第十一条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变更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于2018年3月30日制定,如因法律法规及方针变更而需增删修正时,将于变更实施7天前,通过本院官网(https://yezelclinic.com)或Yezel诊所予以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1日 / 实施日期:2020年9月28日